一、作為群體動物的我們,公共衛生并不陌生
公眾是指不同性別、年齡、職業、民族或國籍、不同健康狀況、不同人際從屬關系的個體組成的流動人群。公共場所是供公眾從事社會生活的各種場所的總稱。
二、國家部分相關公共場所衛生法律法規要求
(1)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,預防疾病,保障人體健康,國務院于1987年4月1日發表并開始實施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》。
(2)《旅店業衛生標準》;
(3)《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》;
(4)《公共浴室衛生標準》;
(5)《理發店、美容店衛生標準》;
(6)《游泳場所衛生標準》;
(7)《體育館衛生標準》;
(8)《圖書館、博物館、美術館、展覽館衛生標準》;
(9)《商場(店)書店衛生標準》;
(10)《公共交通等候室衛生標準》《醫院候診室衛生標準》;
(11)《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準》;
(12)《飯館 (餐廳) 衛生標準》;
(13)其他衛生相關要求。
三、公共場所衛生八項要求
(1)室內空氣清潔;
(2)微小氣候適宜;
(3)采光照明良好;
(4)環境整潔安靜;
(5)衛生制度健全;
(6)衛生設施完好;
(7)從業人員無傳染??;
(8)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好。